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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院 简 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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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、西藏法官培训学院位于拉萨市蔡公堂乡,距离市区9公里,占地21亩,总面积为14118平方米。学院拥有综合教学楼、电教室、图书资料室和宿舍、食堂等附属设施,可供200人学习生活。
    西藏法官学院隶属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,是西藏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基地,直接对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全区基层法院的院长、副院长,各级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、续职、初任法官培训、法官晋级培训、预备法官资格培训和司法考试培训等培训,以及远程高升本、专升本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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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
本 情 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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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加强学院管理,营造整洁、文明、优雅、安静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    第一章  公共秩序管理
    第一条 学员必须遵纪守法,严禁在学院内起哄、乱丢、乱砸东西。如果对服务工作等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。
    第二条 学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、讲礼貌,团结互助、和睦相处,坚持正义,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。
    第三条 学员不在教室和寝室大声喧哗、不干扰其它学员学习和休息。严禁赌博,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,不断提高文化素养。
    第四条 学员不准翻越围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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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详
情 介 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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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条  爱护教学设备,听从教师指导,严格遵守开、关计算机的操作规程,不得有损坏设备的行为。
    第二条  计算机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卸、接装。不得擅自将教室内的设备、器材、器具带出教室。
    第三条  学员固定座位,若更换须经班主任同意。
    第四条  不得将饮料(水)、食品带入教室,教室内严禁吸烟。
    第五条  在教室内不要大声喧哗,不要随意丢弃废纸等杂物,保持教室环境卫生。
    第六条  不得在教室的计算机上下载、装入与教学无关的软件。严防计算机病毒侵扰,发现病毒要及时报告;计算机有异常现象或发生故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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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
学 动 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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